股權激計劃實施的方式有哪些?接下來一起看看吧!!!
股權激計劃實施的方式有哪些?
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股權激勵計劃的實現方式主要有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等方式,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股權激勵計劃的實現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等方式。
限制性股票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所謂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從上市公司獲得的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后,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規定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業績條件,禁售期限。
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一定的時期和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的收益的權利。股票增值權主要適用于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公司。股權激勵對象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也不擁有股東表決權,配股權,股票增值權不能轉讓和用于擔保,償還債務等。
企業實施股權激計劃的作用
企業法人治理
實施股權激勵,其實質就是在企業的所有者和企業的經營者之間建立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利益分配機制,通過利益關系來完善公司的激勵約束機制。
提高業績
理論上,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于完善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激發經營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有利于提升企業的經營業績。
保護公司利益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股權激勵的對象在任職期間實施關聯交易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應依法行使股東權利,提出終止授予新的股權并取消其行權資格。該項規定意味著,存在大股東占款的上市公司無法實施股權激勵。同時股權激勵對象實施關聯交易,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聲譽和對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負面影響等違法違紀行為,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可依法提出終止授予新的股權并取消其行權資格。
公司以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正是由于股權激勵計劃將經營者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因此經營者保護自身利益與保護公司利益的目標得到高度統一,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此外,財務報告虛假和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不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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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時間:2023-12-6 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