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分配制度(簡稱三項制度)是企業經營管理機制中最基本的制度。深化企業三項制度改革,是建立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雇傭和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各類員工的積極性,盡快形成企業管理者上下、員工進出、收入增減的機制。
三項制度改革的目標和任務是什么?
實施三項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依法、積極、科學、有序地推進三項制度改革,實現公司勞動生產率顯著提高、人員結構顯著改善、報酬分配更合理、企業經濟效益和員工收入同步增加。
主要任務目標分為兩個方面:
制度建設方面:一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以崗位定制為基礎的人員總數控制制度;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評估退出制度;以崗位定制為基礎的員工分配招聘制度。二是建立以崗位設置為基礎,以績效考核為核心,以組織考察、競爭、定期考核、最后淘汰、追究責任為主要形式的管理者能夠上下的人事制度。第三,建立以全員績效考核為核心,以崗位績效工資制、計件工資制、協議工資制為主要形式,與企業經濟效益緊密結合的收入可以增減的薪酬分配制度。
就改革效果而言:按照總體設計、階段實施、積極穩妥操作的原則,2017年確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部門負責人配置到位;制定二級單位機構設置指導意見并進行安排布置。公司將分年度下達公司機關和二級單位機構、管理人員、地面人員、從業人員總數減少的具體目標,并納入各單位領導班子業績考核內容,與年薪考核掛鉤,強力推動改革目標任務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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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時間:2023-9-9 1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