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略視點: 國企員工持股試點意見已出爐,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進入了攻堅期。本屆政府高度重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將混合所有制經濟視作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指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新一輪國企改革號角吹響以來,各級政府和國有企業對中央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快速做出了積極反應。但從實際執行情況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進遠不如政府與市場的預期,面臨諸多亟待加快解決的問題。本文直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難點和問題,找到突破的路徑和辦法。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關鍵是要在國有企業改革進程中不斷引入非公資本,實現“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在企業內部“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目前,國資委已出臺國企員工持股試點意見,國有企業改革已經進入到關鍵階段,需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強化改革共識,凝聚改革力量,齊心協力推進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會一蹴而就,改革進程不可能一帆風順;我們必須充分認知改革的復雜性,對可能遇到的困難要有所準備;要充分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頂層設計與方案謀劃,降低改革進程的不確定性,同時要注意避免將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異化成政治運動式改革,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推進。
1、發展混合所有制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
一些長期以來形成的固化觀念,不利于國有企業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是要轉變關于國有經濟控制力的觀念;國有經濟的控制力不單純體現在股權的全部或絕對持有,通過制度設計,即使不控股,國有資本也可以實現對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實質控制;尤其是壟斷性的中央企業,不應繼續依賴壟斷特權來維持產業控制力,必須打破壟斷,讓各類所有制企業通過并購重組來實現混合發展。
二是要扭轉國有企業賣壞不賣好的觀念;國有企業應當秉著利益共享、攜手進步的理念,在頂層設計所允許的領域,與非公經濟全面開展合作,以國資政策優勢、要素優勢嫁接民資體制機制優勢,實現混合所有制企業更快更好發展。
三是要弱化企業所有制觀念,擱置國資、民資的進退爭議;應加快弱化甚至取消企業所有制屬性區分,以在事實上平等對待各類企業,不再糾結于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的進退問題;國有企業應放開手腳與優秀民營企業開展合作,國資監管部門應消除歧視性偏見,避免因監管歧視而阻礙民營資本的正常進入;在混合所有制發展過程中,不僅可以吸納非公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也應當允許國有資本投向優秀民營企業,從而推動雙向混合發展。
2、應當結合企業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國有企業以及各種行業本身存在巨大差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能搞一刀切。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基本政策已經明確,關鍵在細則,成敗也在細則。混合所有制改革細則制定應當遵循“一企一策”原則,鼓勵國有企業按照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中央關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企業自身情況,以提高企業運營效率、激發企業活力為出發點,量身打造改革方案,區分輕重緩急,逐步引入非公資本,穩健推進多種所有制經濟混合發展。
去年以來,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都對混合所有制改革進行了積極探索,紛紛出臺了一些改革方案,基本上都體現了“一企一策”的改革思路。如中國石化決定將公司油品銷售業務板塊進行重組,實現混合所有制經營;國家電網計劃向民資敞開大門,基本確定在直流特高壓、電動車充換電設施和抽水蓄能電站三個領域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石油搭建了未動用儲量、非常規、油氣、管道、煉化和金融板塊六個合資合作平臺積極推進油氣開發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中國中冶決定在下屬子公司層面上進一步探索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電投決定吸引民資參股中電投旗下子公司和建設項目;中國鋁業鼓勵成員單位引進民營資本,吸引職工持股,并允許非國有資本控股。
3、將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國有資本布局調整有機結合
應將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國有資本布局調整有機結合,并站在宏觀經濟穩增長的全局來整體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的一項具體工作,改革應有利于國有資本布局的優化調整,并最終推動國有資本向優先發展領域的集中。
應加快明確國有資本的進退領域,并借助混合所有制的發展,實現國有資本從應當退出的領域逐步退出。 改革開放以來,國有資本的分布面雖然仍然很廣,但集中度有明顯提高。在今后的改革中,應充分利用混合所有制形式,有效發揮國有資本對產業發展的調節作用:在已經高度成熟的傳統產業中,應更多發揮非公資本的投資積極性;國有資本可以在尚處于培育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更多發揮積極作用,或者是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技術突破、公共產品與服務提供等方面有所作為。應采取財稅政策鼓勵民營資本通過混合所有制參與國有資本布局調整改革,推動民營資本投資持續快速增長,確保宏觀經濟增長不會長時間滑出下限。
4、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能厚此薄彼
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多突出的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就是強調以國有企業為主體,通過讓渡國有企業股權來吸引非公資本參與國有企業經營;而且在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體項目選擇上,往往傾向選擇效益差的環節或領域,希望通過非公資本的進入來扭轉國有企業的經營困局。這種改革思路,顯然是繼承了長期以來把國有企業當作是共和國長子、忽視非公資本利益要求的傳統理念。
在新時期繼續強調國有企業的共和國長子地位、嚴格區分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界限,不僅沒有意義,而且不利于進一步發展民營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只要是民族企業,都是國家的脊梁,都是民族產業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僅僅是為了解決當前國有企業的發展困難,更是著眼于推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共同發展。
新時期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一方面是指國有企業要進一步推進股權多元化,吸納更多非公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從而優化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推動國有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優做強;另一方面也包括允許國有資本參與民營企業發展,以民營資本為主體形成國民混合的所有制經濟形態。
在更進一步放開民營資本投資準入的基礎上,國有企業應當摒棄甩包袱的錯誤觀念,嚴格按照國有資本產業布局優化思路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而不是簡單化的拿出效益不佳的領域與環節來開展混合經營。當前混合所有制改革雷聲大雨點小的根源,正是在于國有企業的這一不正確的改革思路;由于項目缺乏吸引力,引致了非公資本的種種顧慮,抑制了非公資本投身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熱情。
5、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須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機制
無論是通過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甚至國有經濟萎縮和名存實亡,還是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的過程中導致非公有制經濟名不副實或者權益受損,都是錯誤的,不符合中央精神的。要吸取過去國有企業改革經驗和教訓,在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全面做好制度安排,防止國有資本因改革而流失。
面對規模日益增長的各種類型、不同層面的“混合產權”監管需要,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既要避免管理“越位”,同時又不能“缺位”,因而有必要對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組織架構與工作機制進行重大變革,打造更有效、更有為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如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一直都是政府、社會公眾與學術界密切關注的一個熱點話題。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混合所有制改革應當未雨綢繆,審慎規劃。
首先,改革應該有完備的實施方案;各級國有企業應當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體落實方案,而且在方案中應全面考慮到改革可能遇到的問題、阻力與風險,并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其次,應嚴格規范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流程;要汲取過去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教訓,從流程規范的角度杜絕國有資產流失的灰色空間,包括嚴格落實國有資產的第三方評估、公開透明國有資產的轉讓方式與轉讓過程和建立國有資產流失責任追究制度。
最后,要根據改革需要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一方面是要轉變國有資產監管理念,加快從企業監管轉向資產監管;另一方面是要順應混合所有制改革所帶來的產權鏈條延伸的需要,完善混合產權監管制度,確保國有資產監管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從而有效規避因產權鏈條延伸而產生的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6、著力解決民營資本因擔憂而導致的參與動力不足問題
要充分考慮到民營資本在混合發展中對話語權不足、合作領域發展前景、權益侵害等方面的合理擔憂,并采取措施有效解決民營資本因擔憂而導致的參與動力不足的問題。
從根本上消除非公經濟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擔憂,一是要做好宣傳工作,讓非公企業對國有企業所取得的發展成就與管理進步有更全面的了解。
二是應當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建立健全治理機制與管理制度,根除一股獨大的不利影響,確保中小股東的權益不受侵犯。
三是按照國有資本進退要求,明確制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向非公資本轉移控股權的負面清單,以非禁即可的誠意在最大限度上放開非公資本準入。
四是要制定混合所有制企業中非公資本退出的制度安排、程序與規則,確保非公資本參與方可以按照市場化原則,既能自主決定參與,也能在保障企業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有序退出。
五是明確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市場化屬性,剝離原來公有制企業的社會功能,建立行政干預隔離機制。
六是加快推進國有企業去行政化改革,徹底取消混合所有制企業的行政級別與企業人員的行政身份,完善混合所有制企業業績考核、薪酬體系與激勵約束機制。
7、有計劃、按順序穩步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
國務院國資委應盡快出臺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對改革做出整體與系統安排,同時要避免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為“走過場”的運動,或者是演變成“為改革而改革”的形式主義。
國有企業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中央關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根據企業自身情況,以提高企業運營效率、激發企業活力為出發點,量身打造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區分輕重緩急,逐步引入非公資本,穩健推進多種所有制經濟混合發展。
任何一項改革都是非常復雜而艱巨的工作,期盼改革一帆風順、一蹴而就,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企業,都應該充分估計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困難,既不悲觀守成,也不盲目樂觀;在設計具體改革方案的時候,應更多結合地方經濟環境和企業實際情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合理有序推進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本文來源于《上海證券報》,做部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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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時間:2023-11-28 11: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