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改革的實質是解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兼容的問題。 因此,國有企業改革必須著眼于解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的相容性問題,使國有企業成為真正有效的市場法人。 通過改革,公有制將成為規范管理,高效運行,造福全民的市場經濟的經濟組成部分。
國有企業的市場化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外部經營的市場化,二是內部管理的市場化。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外部經營的市場化格局已基本建立,內部管理市場化仍存在較大問題。這三項制度的改革滯后是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不相容的重要表現之一。這三項體制改革不到位,導致許多改革措施難以實施,只是形式化。對于大多數企業而言,盡管國有企業及其領導者的行政級別已被正式廢除,但它們仍然存在。公司治理結構已建立,但很難有效運作。建立了內部激勵和約束機制,但是很難說工資與繳費掛鉤。
基于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對深化國有企業內部改革提出明確要求:以人事、勞動和分配三者改革為突破口,完善制度、創新機制、強化管理,“深化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改革。”
(一)以市場化為導向,建立市場化勞動用工制度
大部分國有企業內部存在多種不同身份的職工,臨時工、合同工、正式工、干部身份、普通職工身份等。身份不同,福利待遇、退休工資差異較大。國有企業推行三項制度改革的首要關鍵,就是要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在尊重歷史的基礎上,逐步消除職工身份差異,主要工作包括:
1、科學管控員工總量,嚴把入口
2、持續優化人員結構
3、強化培訓工作
4、一規劃為牽引
5、有效分離冗員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機制
干部“能上能下”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核心任務,是干部隊伍優化結構、提高素質的關鍵所在。“能上”就是選賢任能,使能者得其位、盡其才;“能下”就是新陳代謝,優進劣退,是一種淘汰機制,更是一種活力機制。
1、規范干部編制管理,嚴控干部數量
2、完善任職資格體系,明確崗位標準
3、改革干部選拔方式,提倡競聘上崗,競爭擇優
4、強化干部考核力度
(三)建立市場化的薪酬分配體系
在三項制度改革中,分配制度的改革涉及面最廣,它直接關系到每一位員工的切身利益,是整個改革中最敏感也是最為重要的部分,是三項制度改革的最終落腳點。
1、建立薪酬總額管理
2、優化員工晉升機制、完善薪酬分配體系
3、設計合理的薪酬結構
4、建立薪酬水平市場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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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時間:2023-12-1 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