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制度改革是針對部分國有企業在“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及分配制度”上存在問題的重大改革。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自改革開放以來就一直處于探索和實踐中,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前的十年,國企改革以推進兼并重組和政策性破產為主要內容,將重點放在部分國企結構性調整和脫困上。同時很多國企在人事、勞動、分配三項制度改革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但在實踐中仍有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企業人事、勞動、分配還有待規范與提升。那么,如何深入推進國企三項制度改革呢?
中略咨詢認為,深入推進國企三項制度改革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1、機構數量多、層級多,管理人員多是影響國有企業管理效率的一個重要原因。根據三項制度改革要求,國有企業組織優化的方向是“瘦身、健體、強效”。
2、以企業戰略發展規劃與功能定位為基礎,以同行業優秀標桿企業為參考,結合全面管理診斷優化機構設置。
3、根據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全面管理診斷的關鍵癥結以及組織發展科學設置崗位,依據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的經營目標對崗位進行分析,核算崗位工作量,科學合理定編定員;核定用工總量,嚴把人員入口,推動企業科學健身,力爭做到組織最優、崗位最少、效率最高。
4、根據組織功能分析,完善部門與崗位說明書體系;以人力資源規劃為牽引,構建崗位任職資格體系,明確選人用人標準。
“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是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務。是干部隊伍結構優化、提高素質的關鍵所在。中略咨詢認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應完善企業有關干部管理的相關制度。
1、規范干部編制管理,嚴控干部職數。
2、改革干部的選拔方式,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干部選用機制,提倡中、基層管理人員競聘上崗;經理層實施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經營目標責任制為核心的職業經理人契約化管理制度。
3、建立以業績、能力和貢獻為導向的干部評價考核機制;與績效考核緊密掛鉤的激勵約束和引進退出機制,以及健全領導干部培養機制等。
“員工能進能出”是推進三項制度改革的關鍵。深入推進三項制度改革,要從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優化用工結構以及提高人員配置效率方面,建立更加開放、靈活、高效且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勞動用工機制。
1、優化市場招聘機制。結合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建立以面向社會、條件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為原則,以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為基本要求的市場化招聘機制,確保公平、公開、有序引進人才。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勞動合同法》細化崗位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打破身份界限,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同時,嚴格規范合同期的考核管理。
3、依據人力資源規劃實施人才盤點,構建企業分專業的人力資源庫。設立員工職業發展通道,配合培訓體系,幫助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
4、建立內部優勝劣汰的用工機制。深化績效考核結果運用,建立培訓機制,對不勝任工作的人員對其進行培訓、轉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意愿退出等,依法合規啟動淘汰機制。
“收入能增能減”是三項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主動性和激發創造性的動力所在。深入推進三項制度改革,應建立市場化的薪酬分配體系,健全工資總額與企業效益掛鉤機制;建立以市場化為導向,與經營業績和崗位責任相匹配的內部收入分配體系。
1、改革企業工資總額決定機制。按照“經濟效益增、工資總額增,經濟效益降、工資總額降,增人不增工資總額、減人不減工資總額的原則,建立完善與效益聯動的薪酬總額管理機制。
2、開展崗位價值評估。薪酬體系設計體現崗位價值的重要程度,根據每個崗位的價值來確定崗位在企業內部的相對重要性,薪酬分配應該與崗位承擔的職責和工作的難度等相匹配,實現薪酬分配的內部公平。
3、薪酬水平、薪酬結構設計與外部市場掛鉤。對行業市場薪酬進行調研,了解企業在市場中的薪酬水平、薪酬結構等情況,實現薪酬分配的外部公平。
4、建立自上而下的績效考核體系。以市場為導向制定考核標準,將員工的收入與經營業績考核或個人業績考核緊密掛鉤,合理拉開人員之間差距,實現薪酬分配的自我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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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時間:2023-9-9 15:55:57